此案于今年6月19日下午3时30分,发生在古打律一间药剂公司。该名男被告沙哈里查被控触犯第380项条文 ,坐牢6个月,由被捕日算起。
此案发生于2007年6月19日下午3时30分。被告与其妻及两名孩子到该药剂公司,在行走间,职员发现他们偷取电池,护肤品进入一个袋内,共值1百23令吉及58仙。於是职员不动声色等在大门出口处。
当他们抵大门处时,职员即向被告妻表示他们拿取物品没有付钱。为夫者见状,竟然带同其中一名孩子驾摩托车逃跑,不理会妻子。
职员拦阻被告妻,致电警方。警方将被告妻子带返警局并询问住处。较后警方前往现场,在屋前将被告逮捕。
被告畏罪逃跑,触犯第380项条文,同时有两项案底,判监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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